
《故乡》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后感1《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于1919年回故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农村疮痍累累的残酷现实,加之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求索了三十余年的生活体验,于是写出了这篇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小说。
我认为《故乡》这篇小说通篇采用对比的艺术手法,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结构的.安排上。首先,人物形象自身形成鲜明对比;其次,形象与形象之间形成鲜明对比;小说在结构上,前后也形成鲜明对比。并且这篇小说中有两种氛围仿佛明暗两种光同时投射到一个物体的两面,一种是沉重、灰暗的,另一种是轻灵、欢悦的,给人一种复杂、丰富而美好的体验和感染。
看见《故乡》这篇小说,我仿佛看见了我童年往事的倒影。在我还没有搬到现在的家的时候,我一直是住在老家,在那里我有一个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起捉蚂蚱、追蝴蝶,一起嬉皮打闹,一起躺在柳树底下看星星……日子简直快活得如神仙一般。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要搬家了,她急得大哭,我也躲进房里不肯出来,可最终我还是被带走了。后来,我托她的父亲带了几本书和几支漂亮极了的笔,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面。大概过了两三年,我的姑结婚了,我们在酒席上又见面了,我都快认不出来她了,简单寒喧几句后她就匆匆离来了,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情景不意感慨:原来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如今却……
小说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迅先生和闰土从称称兄道弟至态度恭敬的经过。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从而造成纯真的人性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故乡》读后感2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一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加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己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己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够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够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己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够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故乡》读后感3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4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大革命的失败,新军阀的成立,把当时者处于动荡之中的中国,拽入了黑暗的深渊,而在这种黑暗之中,有的人在黑暗中沉沦,而有的人则想在黑暗之中找出一丝的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小桥,流水,人家,故时的好友,充斥着鲁迅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可是,当鲁迅再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了,人与人之间也多了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富与穷的不同。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哎,人们的内心的变化人让鲁迅的那份对故乡的美好记忆破碎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们的内心中,少了份童真,多了份贪婪;少了份善良,多了份狡诈。
那朴实、勇敢的儿时好友——闰土,也消失了,那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通红,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人所代替。一句恭恭敬敬的“老爷”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那当时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20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成了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的小市民形象。并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从中期骗我说闰土偷碗碟。
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则是悲凉。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 ……此处隐藏4117个字……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12“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13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14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一个让人魂牵梦绕的地方——故乡。
时代的迅猛发展,迫使无数城市被整容。如果说,世界上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故乡,那么,面对一千多个形同神似的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吗?
故乡,不仅仅是地址和空间,更有记忆能量和光阴故事。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唐山大地震的纪念节目,老一代唐山人回忆着曾经的点点滴滴。几年前,有一张关于震前唐山的照片使全唐山沸腾。许多老人泣不成声,他们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更是一代人的乡愁。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的城市,我们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当我踏上故乡的土地,找到了熟悉的街头,却找不到曾经的绿杨、喜鹊了。
作者王开岭用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诠释了乡愁。在他笔下,我看到了曾经的孩子们,放学时携手、欢笑着回家的情景。而现在,一放学,他们便被关在名叫“汽车”的“牢笼”里,只能透过小小的.车窗,贪婪地领略外面的世界;夏夜的萤火虫,带给孩子们欢乐也装饰了他们的梦。而现在,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萤火虫呢?
故乡是一缕炊烟,被“城市整容”的强风吹得无影无踪。
沈从文先生曾经说过:“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每个人都应该回到故乡看看,至少在它毁容或者下葬之前。
在当今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人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和村庄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而出发。
《故乡》读后感15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会心甘情愿地为它们的主人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狗一直都是忠诚、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随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似乎是形影不离的。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那个男孩叫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于比利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但是比利却不那么认为。他每天都挖野菜,摘野果,用捕兽夹捉负鼠、野兔,再拿出去卖,日复一日地劳动着。终于,在两年以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足了美元,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近。
当比利拥有了老丹和小安之后,成天带着它们打猎,训练它们,在城市里的一次狩猎比赛中获得了金奖杯与银奖杯。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与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比利的童年也永远地埋葬于此。
读完了全书,我知道了狗其实心里的爱比人还要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自私,有了爱世上就不会有战争、屠杀。这本书还教会了我怎样实现梦想,体验了实现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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